(2)噪音“严控期”。要求建筑工地、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严格控制噪音排放,按规定时间作业,并采取隔音降噪措施,排放限值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;商业活动中禁止使用音响或高音喇叭进行宣传叫卖;建筑工地禁止在中午12时至14时、夜间18时至次日7时时间段施工作业;广场集体活动严格限制时间、控制音响音量。出动执法人员全天候巡逻,发现问题,立即要求整改。值班人员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,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投诉。
(3)噪音“禁止期”。高考、中考考试期间,实行全天24小时禁噪,全城开启“静音”模式,禁止建筑工地、娱乐场所等产生影响考生学习和考试的噪音污染,机动车进入主城区禁止鸣笛。执法人员坚持依法行政,对发现违反相关规定,造成噪声环境污染的,交由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;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